江苏省公建中心作为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 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项目使用单位共同申报。

二、参与设计方案的编制。

三、负责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负责以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名义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后的各项建设手续。

四、按照规定编制财政性资金年度预算,报省财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预算。

五、制订项目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组建项目建设管理组织机构。

六、负责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并签订合同。

七、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合同、档案等项目管理工作。

八、审核办理参建单位提出的资金拨款申请和工程价款结算。

九、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等,配合项目使用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按有关规定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十一、组织工程质量和建筑设备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限内的工程质量保修工作。